校慶晚會的前一天晚上,小十穿著新鞋子左看右看,直到覺得爸爸快回來了,才戀戀不舍地脫掉,換上有補丁的布鞋。
聞笙正對著他,盤腿托腮:“小屁孩就是小屁孩。”
她低眸看了眼小十腳上的鞋,嘆了口氣。
那個中年男人應該是腰背有什么問題,站立久了會不自覺揉腰,干不了重活,全靠騎著一輛三輪車進點雜貨販賣擺攤維持生計。
人太過老實,沒有什么經營頭腦,又瞻前顧后不敢冒險,生活便一直是這樣的清苦。
那雙鞋三百多塊,不知道他是怎么在短時間內賺來的。
按理說,小十剛交完學費,應該沒有多余的存款才對。
小十坐在板凳上,雙腿搖啊搖,既期待又緊張:“等會兒爸爸回來了,一定要讓爸爸來看我的小品,要不要給爸爸提前表演一下……鞋好貴,爸爸對我真好,要不然不吃雞蛋好了,把雞蛋都賣了吧,給家里省點錢。”
他的碎碎念聽的聞笙頭疼,也覺得好笑。
霍拾安那人一天到晚話少的很,真沒想到小時候話這么多。
不過,今晚男人回來的很晚。
聽到腳步聲,小十高興地跳下去,跑到門外:“爸爸!”
沒想到男人一把捂住他的嘴,抱著他進門,顫抖著把門關上,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氣般癱倒在地:“噓,別說話,安靜點。”
小十睜大眼睛,擔心地抓著爸爸的衣服。
過了好一會兒,男人聽著外面的動靜,總算放下心,回過神才看到兒子不安的神情,扯出一個笑,將手放在兒子的頭上:“沒什么,走夜路有點害怕而已。”
小十哦了一聲,笑嘻嘻地說:“爸爸膽小鬼,我就不怕。”
“下次我陪爸爸走吧,我不怕。”
男人起身去洗手:“晚上就不做飯了,饅頭配醬豆吃吧,家里沒菜。”
“好。”小十抱著鞋子,正準備回屋,卻發現男人的鞋子上有一抹紅印。
他猶豫地問:“爸爸,你……你,你受傷了嗎?”
男人愣了一下:“怎么了?”
小十指了指他的布鞋:“那是血嗎?”
聞笙凝眸看。
她一怔。
暗紅色的凝固液體,確實是血跡。
看樣子男人曾經去過某個血跡斑斑的地方,才讓鞋子沾染了血跡。
男人沉著臉,脫下鞋,換了一雙干凈的,然后毫不猶豫地將沾了血的鞋子丟進火爐。
“爸……”小十忍不住喊住他。
男人卻吼道:“別多嘴!”
小十被嚇住了。
聞笙瞧見男人顫抖的雙臂,不禁蹙起眉。
這人似乎經歷的恐怖的事情。
或者說見證?
小十噤聲,抱著鞋子跑回了房間。
他主動去蒸饅頭,看著鍋上冒著的水汽和蹲在墻角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男人,糾結了一會兒開口說:“對不起,爸爸,要不然我不要鞋子了……”
男人厲聲道:“你不要有什么用!”
半晌后,男人抬頭看著淚眼朦朧的兒子,偏過頭:“不是怪你,鞋子買都買了,你就穿著。”
小十嗯了一聲,心情不由得沉重起來。
聞笙坐在灶臺上,搖搖頭。
這孩子天生聰慧,肯定意識到了什么,哪里還高興得起來?
父子倆草草吃完飯,小十小聲說:“我,我明天演出,爸爸,你會來的吧?”
男人的神情緩了緩:“幾點?”
小十又高興起來:“晚上八點。”
“嗯,今天好好睡覺吧。”男人似乎不想再多說話了。
小十點點頭,去院子里沖個澡后就躺在了床上。
半夜他依舊翻來覆去睡不著。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六歲這個年紀同齡人還在鬧著要各種玩具,小十卻因為家庭的拮據而忐忑不安,甚至說失眠。
熬夜的代價是凌晨上廁所。
當他推開房門,輕手輕腳走到大門前時,卻聽到院子里男人打電話的聲音:
“老板,跟你商量個事……”
“就是啊,昨天不是我干活值班嗎?如果別人問起來,能別說是我嗎?”
“沒啥,就是我前妻要來找我,我不想見她。”
“說好了啊,謝謝老板,實在不好意思,活我之后就不干了,腰受不了,過幾天給您送點家養綠色雞蛋,您大人有大量……”
“好好好,您睡覺吧,打擾您了。”
小十握著房門的把手,忍了又忍沒有推開。
聞笙看著他的側臉。
這一刻他應該是很不適應父親這種卑微的語氣,也因為父親話里的前妻而在意,會去想那是不是他的媽媽。
而男人并沒有進屋,而是深吸了一口氣,又打了個電話。
“喂,村長嗎?對不住半夜打電話,我有事想問問。”
“我想把房子賣了,你看能不能幫我快點賣掉……沒生病,小十也沒事,就是想搬家了,有點急事……好,我想的是這幾天就搬走,靠你了,謝謝村長……”
搬家?
小十沉默著回了房間,等父親沒動靜了才出來上廁所。
他隱隱發覺,這應該和他的媽媽沒關系。
或許,是跟那雙鞋有關。
他想著今天爸爸腳上的血,不安地入睡。
第二天醒來時,他吃過早飯,情緒有點低落。
男人拍著他的腦袋:“好好表演,今天爸爸會去看的。”
“一切都有爸爸看著,加油。”
小十眨眨眼,慢慢放下了擔心,笑了起來:“嗯!”
爸爸一定沒事的,他相信爸爸。
他穿著自己喜歡的鞋子,走在路上時都有些小心,生怕弄臟了。
晚上的校慶晚會,他的發揮很好,臺下笑聲陣陣。
聞笙也被逗笑了。
她無奈地看著臺上的小霍拾安。
如果是這樣長大,他的性格應該和謝有差不多。
那么愛笑的一個孩子。
晚會散場的時候,男人牽著小十的手。
小十蹦蹦跳跳地說:“爸爸,我表現的怎么樣?!”
“好,好的很。”男人心情很好,夸獎道,“今晚給你炒雞蛋吃,順便買點鹵肉。”
小十咽了口唾沫,用力地點頭。
父子倆快快樂樂地坐上公交,回到居住的小村子。
兩人說說笑笑回到家門口,男人推開門前,手在門把手上頓住了。
不遠處,停著一輛面包車。
他臉色一變,想都沒想就將兒子丟進門口三輪車的貨箱里,低聲叮囑:“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許出來。”
說完沒幾秒,門就被從里面打開了。
透過貨箱層層紗布,小十緊張地看著外面,不敢出聲。
他意識到了什么。
家里面走出五個五大三粗的漢子,笑瞇瞇地看著男人。
聞笙的心情凝重起來。
這五個人,絕對殺過人。
男人局促著問:“請問,找我有什么事嗎?”
一個人笑著說:“你心里不清楚嗎?昨天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不是嗎?”
男人裝傻:“你說的啥我不懂,我昨天一直在家。”
那人冷笑道:“裝什么,我早調查清楚了,帶走。”
話語剛落,幾人一擁而上。
男人激烈地反抗,卻被打暈用繩子綁了起來。
那幾個人將男人塞進面包車后備箱,很快開走了車。
小十惶恐地從貨箱里出來,連滾帶爬地跑到村長家:“村長,村長!”
他哭喊著找村長:“我爸被人綁走了,我爸被人綁走了,報警啊,求求您幫我報警……”
村長嚇得不輕,聯想起來男人半夜讓他幫忙賣房子的事,連忙點頭:“好好好。”
他撥通電話,警察聽了語氣很凝重,表示會立刻調查。
小十將自己看到的那幾個人的長相和車牌號說了出來。
說完他咬咬牙,拔腿就跑。
后面村長老婆沒叫住他,嘀咕道:“六歲的小孩,咋就跑的這么快?”
聞笙聽到他低聲念著:“村子……這里離海邊很近,海……會不會去海那邊了?”
如果要殺人,海會是一個絕佳的選擇。
尤其是對這里的人來說,那里經常發生不法時間,也不知道為什么,根本沒人管。
聞笙復雜地看著小十。
年僅六歲的孩子,就做到了從殺人的角度思考問題。
他奔跑在路上,呼吸急促,路不好,夜很吵,他摔倒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跑到海邊時,他看到了那些帶走爸爸的漢子打著電話和人說話。
然后那人掛斷電話時憤怒地說:
“我去他大爺,還有人敢報警,把他直接沉海,看誰敢查!”
“快!”
躲在石頭后的小十瞪大眼睛,如墜冰窖。
被打的鮮血淋漓的父親看到了他,沖他搖了搖頭。
不要出來。
不要救我。
“煩死了,要不是這家伙瞅到我們做的事情,就不用這么晚了還加班。”
“這家伙真是有病,也算他倒霉,我都打聽過了,他以前從沒去工地過,不知道抽什么風那幾天就去搬磚,日……”
“瞪我干什么,是你自己倒霉。”
那些人罵罵咧咧地將他的爸爸綁上石頭,吊在起重機上。
小十哆嗦著要大哭,大喊。
他的爸爸死死盯著他,瞪著眼睛,嘴巴一張一合:
不許出聲,滾回家。
如果小十愚鈍一點,膽小一點,他就不會報警。
如果他沒有報警,這些人就不會這么急著殺爸爸。
如果他沒那么聰明,看不懂唇語,他就會莽撞地出去,然后和爸爸一起死。
如果……
男人被沉進海中。
那些人將所有東西歸位,說說笑笑地離開了。
小十撿起父親的手機。
他沉默著給警察發了拋尸地點,然后將手機丟入了海里。
海浪咆哮,他跌跌撞撞地跑回家。
夜里有一個警察上門問他剛剛去了哪里。
他裝作什么都不知道,說錯過了公交車,回來的晚了點。
警察了然,走了。
他盯著警察的背影,低聲說:“老師說了,警察是不會單獨問訪的……”
他要活下去。
活下去。
聞笙沉默地看著他。
次日村長問他想怎么生活,他說要按爸爸的意思把房子賣了,之后去城里住宿,去孤兒院也行,這樣有個住的地方。
村長看這孩子很有主見,便沒多說。
他一個人做早飯,一個人回家,一個人喂雞,一個人買菜,一個人做晚飯。
他再也不欺負雞了。
買菜的時候,跟他較為熟悉的大嬸看他可憐,偷偷對他說:“其實你不是你爸親生的,那年你爸傷到了腰,沒人愿意跟他結婚,他在江邊喝酒,撿到了你,那年你才幾個月大,可憐的很……”
大嬸是想讓他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他想起來爸爸反復問他是不是有人嘲笑他沒有媽媽。
他想起來以前問爸爸,為什么爸爸明明不姓江,卻要給他取名叫江十。
原來是這個江。
原來不是十。
是拾。
爸爸沒有文化。
小十回到家,夜里翻身睡不著。
月光照亮房間,他看到了桌子夾縫里的雜志。
雜志……
鞋子。
在這樣的一個夜里,他為了自己的虛榮心,將雜志丟在了地上。
為了自己的虛榮心,央求爸爸去買鞋。
爸爸渾身是血的樣子和那雙漂亮的鞋子輪回反復地在他眼前播放,他蜷縮在床上抽搐,渾身痙攣著流淚,嘴里不知道在說些什么。
聞笙走近了些。
他在說: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沒有人回答他,沒有人原諒他。
六歲這年,六歲的他和父親一起死了。
兇手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