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長青的話令臺下響起一片輕笑聲。
在場之人不論是不是國企老總,對于蘇長青所說的現象都是有所了解的。
“其實這種現象,并非是咱們國家獨有的,世界各國的國有企業大都也處于這樣的尷尬境地。但是,不論有怎樣的批評和抱怨,世界各國的國有企業仍然在不斷地探索前進。為了解決一些重大的經濟社會問題,特別是在國家處于非常時期,國有企業總是能夠發揮特殊的重要作用……而在當前市市場經濟體制的情況下,當我們研究國有企業、評價國有企業績效時,我們必須要思考幾個問題:在市場經濟中,國有企業究竟是干什么的?其功能究竟如何定位?其績效究竟如何評價?”
聽到這里,臺下的人都明白,接下來就要進入正題了。
他們一個個神情認真地豎起了耳朵,準備聽聽蘇長青會如何談論這個話題。
“在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中,國有企業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
簡言之,在計劃經濟中,國有企業是一般的企業組織形式,即計劃經濟的根本制度邏輯決定了,經濟運行可行性的必要條件是原則上所有的企業都應是國有企業,而只是在特殊情況下,或計劃經濟尚不發達的一定時期內,非國有企業才可以作為一種補充形式的特殊企業而存在,而且將來也一定要向國有企業轉變。因為只有這樣,指令性經濟計劃才可得以貫徹,計劃經濟才具有現實可能。
但在市場經濟中,國有企業是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即市場經濟的制度邏輯決定了,經濟有效運行的必要條件是各個企業應作為無特權的民事主體進行平等的市場競爭,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任何個人或法人都有辦企業的權利。而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解決特殊問題,或者在特殊產業中,國家才有必要投資設立企業,參與市場過程或者替代市場機制……”
蘇長青先解釋了國有企業在兩種經濟體制中的不同性質,又環視眾人,道:“咱們國家要建設的,是有我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制,這是一種區別于一般市場經濟制度的獨特經濟性質,對對國有企業的存在領域和產業范圍也有其區別于一般市場經濟國家的特殊情況。但是,這并沒有改變國有企業必然有別于一般企業這一市場經濟制度邏輯的基本性質……。
國有企業是國家設立的企業,國家不是一般的民事主體,所以,國有企業必然具有區別于作為普通民事主體的一般企業的特殊性質,因而對國有企業的績效評價也就必然具有同一般企業不同的要求和標準。
確切地說,也就是,國有企業的績效,一方面要體現在跟一般企業相同的經營效率和效益的自身表現上,另一方面還必須體現在是否實現了其所有者,即國家和全民的意志和利益的特殊要求上!
因此,對于國有企業的績效評價,要分為兩個層次來進行,第一層次屬于市場評價和企業效率或競爭力評價,第二層次是屬于國家意志和人民整體利益的評價!
其實,無論在理論上人們如何定位國有企業的性質和功能,無論不同的經濟學學派如何看待國有企業,在現實經濟中,對國有企業的績效評價除了“效率”、“效益”、“規模”、“增長”等一般性指標外,總是還涉及下述的一些更重要的內容。之所以是“更重要的內容”,因為,前者通常只決定對國有企業經營狀態的一般評價,而后者則決定了企業是否有必要保持國有的國家決策。
那么這些更重要的內容具體是指什么呢?
“第一,是否能比一般企業更有利于或更可行地實現一定的重要供應目標……”
“第二,是否能有效解決重大特殊社會經濟問題和發揮應對緊迫危機的獨特功能……”
“第三,是否有助于改善市場運行秩序和產業組織結構……”
“第四,是否能成為社會的‘公平標桿’……”
蘇長青站在臺上,面對眾人侃侃而談,從國有企業的性質和雙重績效標準談到國有企業績效和改革成效的評價準則,再談到現階段國有企業改革的得與失,以及結合“抓大放小”理論談到國有企業組織結構調整重組和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
“我們討論國企改革的定位時,既要關注第一層次,希望國企能夠從政府部門的附屬物轉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競爭主體,去追求市場化、商業化和利潤化,從而提高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和整體經濟效益。
但也要在實現第一層次定位的同時,關注第二層次定位,把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深化,向著第二層次的定位推進。
而關于第二層次的定位,對應前面所提到的第二層次的評價標準,我認為有以下幾點方向……”
“第一,實現更有利于經濟整體有效運行和保證基本民生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的穩定普遍供應的國有企業改革方向……”
“第二,在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重大民生事業工程,以及實現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關鍵突破,特別是形成保證國家安全的危機應急機制等方面,發揮更有效的功能……”
“第三,在改善市場運行秩序和產業組織結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第四,在發揮收入分配“公平標桿”功能、扭轉社會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偏向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最后,蘇長青又引申到了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我們已經確立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原則,這無疑是一個正確的改革戰略決策,使得國有企業可以最大限度地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參與經濟全球化競爭。
關于現代企業制度的性質和特征有許多研究和討論,其中,也曾經有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理解,即按現代企業制度的原則進行國有企業改革就是將國有企業改革為,除了所有權歸國家或者國家控股之外,其他性質和行為均與民營企業不再有本質區別,即國有企業可以成為一般的企業,一切都可以“在商言商”,不應再負有其他的責任目標。
然而,這樣的理解,是沒有可靠根據的……。
因此,如果要保持企業的國家所有性質,就必然具有國有企業不同于一般企業的本質特性和經營責任。否則如果國有企業可以改造得同非國有企業完全相同,那也就沒有必要保持國有企業性質了。
國有企業不可能完全自主地改變國家賦予其必須實現的一定的重要供應任務,不能任意放棄國家決定其從事的主營業務,特別是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的重要產品和服務。在特定情況下,甚至必須實行即使不賺錢甚至虧損也要生產的原則……。
當然,這樣的原則并不排斥要求國有企業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進行經營活動的商業化原則……。
總之,國有企業是具有區別于一般企業的特殊性質和特征的,承擔著特殊的功能和社會責任,也實行著具有顯著特點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特殊的企業文化。我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關鍵之一就是必須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或者也可以說,必須以建立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客觀規律和原則,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現國有企業根本性質的再塑造……”
此次演講,蘇長青滔滔不絕地講了兩個小時。
但任何人都沒有覺得枯燥,反而一個個聽得津津有味。
即便是已經提前看過蘇長青的稿件的部分領導和專家教授,此時聽蘇長青講起來這些理論,也都感覺比單純閱讀稿件有更多收獲。
待蘇長青鞠躬下臺,會議室里響起熱烈的掌聲。
會后,郭戰更是再次派人將蘇長青請了去,和劉躍民、王淞、譚炳春等多名部委領導一起,與蘇長青就國有企業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話題進行了更加細致深刻的探討。
一轉眼,到了會議的最后一天。
這幾天的會議過程中,蘇長青向參會領導和專家教授輸出了許多知識、思想和理論觀點。
也從別人的身上汲取到了許多知識和思想觀點。
同時,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收獲是,他和許多高層領導、專家教授、企業老總建立了不錯的人際關系,這些極其難得的人脈,是許多人可望而不可求的。
這也是為什么說,像韓金生這種地方小領導,即便很難進入正式工作小組,也要倍加珍惜參加此次工作會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