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奕搖了搖頭。
他在腦海思索了半天,卻沒有半點關于遠航傳媒的印象。
“沒聽說過,畢竟我是混娛樂圈的,和傳媒網紅實在沒多少交集,青青,這公司真有你說的那么有實力?言過其實了吧?”
譚青青笑了笑。
她懷疑過VIXXEN出道后會不會紅火,也懷疑過蘇禾萱是不是真心對她好。
卻唯獨沒有懷疑過公司的實力。
“奕哥,或許你沒聽說過遠航傳媒,但你一定聽過華輝影視集團吧,我告訴你,遠航傳媒就屬于華輝影視旗下。”
“而我們這支團隊就是華輝影視集團董事會主席親手組建的,你在娛樂圈待了這么久,想來應該知道張總是誰吧?”
“現在,你還覺得遠航傳媒沒實力嗎?”
!!!
聽完這番話后,周小奕心頭一震,手指夾著的煙都差點掉下來。
但凡在娛樂圈混的誰不知道華輝影視集團?
誰不知道大名鼎鼎的張主席?
以前,華輝影視還是上市公司的時候,就是華夏排名前三的娛樂公司,底蘊非常深厚。
但在幾個月前。
它忽然宣布退市重組。
并將旗下的資源全部整合起來,轉變為規模龐大的影視集團。
經過這么操作后,集團的影響力突飛猛進。
在國內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而締造這個神話的人正是張遠。
這個以前沒有接觸過娛樂圈,但資金雄厚、背景極其恐怖的男人。
可以這么說。
他所在的小公司根本沒有碰瓷華輝影視集團的資格。
倘若華輝影視想要針對他的公司,怕是連一個星期都堅持不下去。
同理,像他這種十八線的小愛豆,就是給那位大佬擦皮鞋都嫌檔次太低。
周小奕忽然意識到什么,連聲追問:
“青青,你們不能談戀愛這條規定是你隊長私自提出來的還是寫在了合同里面?”
“沒注意呢,我看看。”
隨后,譚青青用手機打開電子版合同,逐條往下翻。
翻到第七頁的時候,她的手指停住了。
白紙黑字明明白白寫著:
“簽約期內,藝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異性建立超出正常工作范疇的親密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戀愛、同居、發生性關系。”
“若藝人違反此條款,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約,并追回簽約至今的全部培訓費用、住宿費用、交通費用及其他相關支出。”
下面則是她自已的電子簽名,清清楚楚。
看到這里,譚青青的臉色一下子就白了。
“奕哥,要不是你提醒我還真沒發現,竟然真寫在了合同里面,我們的事一旦被發現就會被解約,還會追回全部的培訓費用。”
周小奕接過手機,掃了一眼后,瞳孔猛地收縮一下。
“你們培訓的半年花了多少錢?”
“具體數字多少我不知道,想來幾個人加在一起的花費好幾千萬還是有的......”
周小奕的手一抖,差點被煙頭燙到了手指,喃喃說道:“好幾千萬......也就是說,解約之后你會面臨上千萬的賠償?不是,你腦子呢?當初簽合同的時候不看清楚的嗎?”
兩人剛剛才發生親密的關系,周小奕就用這種語氣說話。
這令譚青青非常不開心。
她撇過腦袋,沒好氣道:“我怎么知道?當時所有人都簽了,我總不能一個人不簽吧?而且禾萱姐說了,這些條款都是形式,只要好好訓練,根本不會有人查......”
“還在那形式呢!白紙黑字上面寫的明明白白,算哪門子的形式?”
“周小奕,你到底什么意思?死皮賴臉約我出來的人是你,發現不對勁就急急忙忙撇清關系對吧?我的第一次都給了你,你卻這樣對我,你還有沒有一丁點良心?”
周小奕也意識到自已失態了。
若早知道譚青青是華輝影視旗下的藝人,還簽下了這種合同。
在碰之前還真會多考慮考慮。
天底下的漂亮女人多的去了,沒必要給自已找麻煩。
好在,事情也沒到不可回轉的地步。
他是拿了譚青青的初夜,但誰知道呢?
退一步來講。
就算被發現了追責也追不到他頭上。
譚青青有沒有錢賠償關他什么事,兩人就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因果關系,更沒有共享債務這一說。
華輝影視再怎么霸道也不能不講道理吧。
還能把他一起封殺了不成?
唯一擔心的是那位大佬的態度,畢竟譚青青是張遠親手挑選的女團成員,想必在心中有一定的分量。
甚至......還有可能是裝在盤子中的一道菜。
可結果,居然被他偷摸著吃了。
萬一人家感到不爽,要全面封殺他豈不是很冤枉?
不過也不用太擔心。
依然還是那句話:他是拿了譚青青的初夜,但誰知道呢?
張遠是權勢滔天不錯,但又不是神仙,還能事事都預料得到嗎?
只要將譚青青安撫好,別漏出破綻,上哪去知道?
總之。
優勢在我,完全不慌!
想著想著,周小奕的嘴角忽然微微上揚。
心頭涌出一種另類的滿足感。
他這行為......算不算給那位大佬戴了一頂帶顏色的帽子?
該說不說。
真特么刺激啊!
在這個光環的加持下,原本覺得譚青青已經索然無味了,現在卻仿佛有了一種致命的吸引力,令他欲罷不能,恨不得再戰三百個回合。
但目前的首要任務是先將這妹子的情緒安撫好。
萬一暴露出來,他將會死無葬身之地。
他深吸一口氣,握住譚青青的手,深情款款道:“看你說的,我是那種不負責任的男人嗎?既然說了會照顧你一輩子,我就肯定會做到。”
譚青青心花怒放:“嗯......這還差不多,但是奕哥,萬一咱倆的事真被發現了,我哪來的錢賠啊?”
周小奕思忖片刻,回應:“其實......這種合同一般是嚇唬人的,實際當不得真,在法律層面更是站不住腳。”
“你想想啊,你參加女團一共才半年的時間,到手的工資僅有幾萬塊,可一旦違反合同卻要面臨上千萬的賠償,天底下哪有這么荒唐的事?”
“用專業的術語來說,這叫權利和義務不對等,就是一份無效合同,打官司都不帶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