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發生在成化十三年二月。”
“說楊榮有個曾孫叫楊曄,因為犯了罪,逃到了鄉下,結果被人舉報,又偷偷逃到了京城,好了,被人發現了,一封舉報,直接到了汪直手上,那還說啥?直接干就完事了!”
“而這件事,在《明史》《明史紀事本末》《明憲宗實錄》之中,都有不同的記載。”
“【《明史》記載是:建寧衛指揮楊曄,故少師榮曾孫也,與父泰為仇家所告,逃入京,匿姊夫董玙所。玙為請瑛,瑛陽諾而馳報直。直即捕曄、玙考訊,三琶之。琶者,錦衣酷刑也。骨節皆寸解,絕而復蘇。曄不勝苦,妄言寄金于其叔父兵部主事士偉所。直不復奏請,捕士偉下獄,并掠其妻孥。獄具,曄死獄中,泰論斬,士偉等皆謫官,郎中武清、樂章,行人張廷綱,參政劉福等皆無故被收案?!俊?/p>
“【《明史紀事本末》記載是:二月,籍沒福建都指揮楊業家。業少師榮曾孫也。居鄉逃罪入京師。錦衣百戶韋瑛故無賴,冒內官韋姓者從征延綏,升百戶。至是,詣汪直報之,謂業家貲巨萬,常殺人,將招納亡命下海。直喜,發卒捕之。詞連兵部主事楊仕偉、中書舍人董玙,俱下獄瀕死。來竟斃,復遣瑛籍其家?!俊?/p>
“【《明憲宗實錄》記載:福建建寧衛指揮同知楊曄,故少保榮之曾孫也,與其父致仕指揮同知泰,暴橫鄉里,戕害人命,為讎家所奏。命刑部主事王應奎、錦衣衛百戶高崇往勘,未報。曄潛至京營解,主于錦衣衛百戶韋瑛家。】”
“【瑛紿曄,盡得其所投營解情,因傾取其貲,執送西廠行事太監汪直?!俊?/p>
“【詞連及其叔父兵部主事仕偉、姊夫禮部主事董序。直令瑛夜入仕偉家搜撿財物,拷訊慘毒,刑及婦女,由是京師淘淘然矣。】”
“【法司擬福建建寧右衛致仕指揮同知楊泰罪坐斬?!俊?/p>
“【時泰子曄為太監汪直所獲,下獄死。】”
“【上命太監錢喜及百戶韋瑛往籍曄家,并械泰及其同居男女百余人,至京獄具命。泰依律處斬,其余擬罪有差,財產悉入官,獨祠堂與田三十頃給還泰家屬。】”
“【于是泰弟兵部主事仕偉,調臺州府通判;婿禮部主事董序,調河間府通判;從弟中書舍人仕儆亦坐是,調惠州衛經歷?!俊?/p>
“【原勘官刑部主事王應奎、錦衣衛百戶高崇皆受泰賂,為直所遣官校在道搜得之,亦下獄。崇瘐死,應奎發邊衛充軍,后泰以審錄,宥為民?!俊?/p>
“這三段,都在說同一個東西,但內容卻不一樣。”
“明史之中說的是,楊榮的孫子楊泰與曾孫楊曄,被仇家控告,逃到了京城,躲在姐夫董玙家中,這個董玙與錦衣衛百戶韋瑛相熟,希望韋瑛幫忙去運作一下?!?/p>
“韋瑛表面答應,可轉頭就告訴了汪直。”
“好了,這下楊曄與董玙當場被抓,然后就對這兩人用刑,楊曄承受不住痛苦,就胡亂招供說有錢存在叔父那?!?/p>
“于是,汪直就把他叔父也給抓了,并且對他的妻兒嚴刑拷打。”
“事后,楊曄死在獄中,楊泰被斬首,叔父楊仕偉被貶官,同時還無緣無故牽連了許多人?!?/p>
“好,明史是這么說的?!?/p>
“而明史紀事本末又說,楊業,也就是楊曄,因為在鄉里犯罪,才逃到京城多長,而錦衣衛百戶韋瑛,本來是個無賴,冒認姓韋的宦官,隨軍出征延綏后,升任百戶,又跑到汪直那去告發楊曄,說楊曄有錢,嘗嘗殺人云云,汪直聽了就很高興,馬上逮捕了楊曄,審訊供詞牽連到了兵部主事楊仕偉與董玙,都被關,瀕臨死亡,楊曄最終也死在獄中,最終汪直又派韋瑛抄了楊曄的家?!?/p>
“有敏銳的朋友已經察覺到了里面的不同……不過暫時按下不表。”
“再看看明憲宗實錄是怎么說的。”
“說楊曄,與他父親楊泰,再鄉里橫行暴虐,傷害人命,被仇家上奏控告,朝廷命令刑部與錦衣衛去查,但還不等結果回來,楊曄已經偷偷跑到了京城,試圖疏通關系,寄宿在韋瑛家中。”
“韋瑛欺騙楊曄,乘機榨取錢財,事后卻把楊曄押送給了汪直。”
“審訊中,牽連到了他的叔父楊仕偉,以及姐夫董玙,汪直當場把楊仕偉帶走并且審訊。”
“之后,法司擬定罪名,其罪當斬?!?/p>
“而當時,楊曄也已經死在獄中,皇帝就命令太監與錦衣衛去查抄楊曄的家產,并且將楊泰以及一家子全都押解到京城。”
“朱見深表示,這些人中,楊泰該被斬首,其余人等按照罪名的輕重擬定處罰,財產全部充公,只有祠堂與三十頃田還給了楊泰的家屬。”
“涉及此時的楊家人,包括姐夫董玙等,都被貶官?!?/p>
“而原本負責調查此案的刑部官員與錦衣衛,應為收到了楊泰的賄賂,被汪直派出去的校官搜出贓證當場抓獲,下獄,一個病死牢中,一個發配充軍?!?/p>
“后來楊泰也沒死,而是被寬恕為平民?!?/p>
“以上,便是這三分史料,對同一件事的不同描述?!?/p>
“這三分史料中,《明史》詳細講述了楊曄受到的酷刑,側重凸出了西廠的殘酷性與非法性?!?/p>
“《明史紀事本末》重點關注韋瑛是個無賴,側重凸出告密者的卑劣與西廠濫用職權?!?/p>
“《明實錄》交代了完整的過程,以及前兩份史料之中不具備的細節,展現案件全貌及司法體系定罪?!?/p>
“《明史》只說楊曄被仇家所告,然后逃入京城,完全沒說楊曄有什么罪。”
“《明史紀事本末》也只說逃罪入京師,也沒說具體什么罪?!?/p>
“《明實錄》寫的更細,就是楊泰、楊曄暴橫鄉里,戕害人命,被上奏控告之后,這才逃亡京城?!?/p>
“由此我們可以得知,這個楊泰與楊曄倆父子……我不說他們真的暴橫鄉里戕害人命,但他們肯定是犯了罪,被告了之后,這才去京城躲難?!?/p>
“也因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楊泰與楊曄,的確犯了罪。”
“第二個方面,就是這個寄宿的問題了?!?/p>
“到底是寄宿董玙家?還是寄宿在韋瑛家呢?”
“大概率還是韋瑛家。”
“從后續韋瑛的主動告發看,實錄‘住韋瑛家’的記載更符合邏輯,為韋瑛設套陷害提供了合理前提?!?/p>
“當然,住在董玙也可以?!?/p>
“其實住誰家不重要,反正這個韋瑛的確是核心人物之一。”
“所以,總體而言,在拋開那些形容詞之后,我們大概可以得出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楊曄楊泰父子在老家犯了罪,被仇家告發,朝廷派遣人去調查,但朝廷派遣來的官員被楊泰楊曄父子倆賄賂,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p>
“但這件事沒完,那所謂的仇家,估計能量也不小,楊泰他們家雖然能夠橫行鄉里,但想要徹底干掉這仇家明顯做不到?!?/p>
“所以,那仇家能告一次,就能告二次,次數多了,難免包不住火,于是,他們主動的前往京城,打算把隱患徹底解決?!?/p>
“這就有了所謂的疏通關系。”
“如果是投靠韋瑛,那就說明這個韋瑛以前或許與楊泰、或者楊曄是戰友,這才跑過來投靠?!?/p>
“而投靠董玙就沒什么好說的,畢竟是一家人。”
“我們就全按投靠韋瑛來說?!?/p>
“他們投靠韋瑛,估計就是想著韋瑛的身份特殊,百戶雖然只是正六品,且還是武官系統,但人家是錦衣衛百戶,且還是京城的錦衣衛百戶!”
“真要論權勢,錦衣衛百戶可比什么主事、舍人強多了?!?/p>
“所以,投靠韋瑛,其實可以理解,但他們怎么也沒想到,韋瑛這個錦衣衛百戶大概率被汪直挑選進入西廠,成了汪直的親信!”
“他們一來,這不正好撞槍口上了么?”
“不得不說,這韋瑛也是賊,兩頭要好處。”
“這邊幫忙疏通關系,先騙點錢,然后轉頭就把他們賣了,到汪直那換取功勞?!?/p>
“一根筋卻兩頭通了?!?/p>
“接下來就是嚴刑拷打了?!?/p>
“都說去詔獄走一遭,天啟大爆炸都是我干的?!?/p>
“但楊曄的供詞之中涉及到了他的叔父我是萬萬沒想到的?!?/p>
“別人解讀認為,是因為楊曄不堪酷刑,所以胡亂攀咬?!?/p>
“但我卻不贊同這一點?!?/p>
“這怎么看都不像胡亂攀咬,這分明就是精準索敵。”
“什么叫胡亂攀咬?”
“胡亂攀咬就是,但凡是他們認識的,通通都要咬上一遍,可偏偏,他們的供詞之中牽扯的卻是他們家里人?這就有說法了?!?/p>
“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可能?!?/p>
“一,楊曄他們的確是被冤枉的,是有人在故意整楊家?!?/p>
“二,楊曄這就不是胡亂攀咬,而是他供詞涉及的對象本身就是不干凈,就比如,楊曄他們橫行鄉里許多年,但橫行鄉里這期間卻沒有爆雷,那只可能是有人在京城之中幫他們擺平,而這個在京城幫他們的人,大概率就是楊仕偉與董玙這個家人,也就是說,楊仕偉,就是楊家的保護傘,雖然楊仕偉只是個主事,但人家可是京官!”
“如果單看《明史》,那這楊曄就是第一種可能性?!?/p>
“因為明史就沒說楊曄他們是犯了罪而去的京城,只說是仇家構陷?!?/p>
“但在有《明史紀事本末》與《明實錄》的佐證下,直接就可以排除楊曄是被冤枉的可能?!?/p>
“所以,第二種可能,才是最大的。”
“這整件事不就清晰了么?”
“這不就是大明版的掃除當地惡霸,解決庇護惡霸的污吏案件么!”
“而整件事的雷厲風行與皇權特許的先斬后奏……”
“讓這成化朝的官員,再一次想起了被洪武朝支配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