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太祖時期。
李淵不由得有些出神。
“竟已過了這般漫長的歲月……”
一旁的李世民亦輕聲嘆道:
“是啊……不知不覺,已是滄海桑田。”
“歷史的車輪……著實厚重。”
……
大遼,圣宗時期。
耶律隆緒聽得連連點頭,如小雞啄米。
“說得對呀!”
“那南朝連中原故地都丟了!”
“莫說一統天下,連正統名分都沒了!”
“如此說來……是不是該輪到我大遼承繼天命了?”
……
【忽必烈是蒙古政權實現轉型的關鍵人物。】
【他不僅仿照中原王朝體制建立元朝,還將政治中心先從和林遷至開平“今內蒙古境內,距舊都不遠”。】
【繼而又將開平改稱上京,同時將實際的政治中樞進一步南移,定于燕京。】
【我們甚至難以稱之為“遷都”——因為在忽必烈之前,蒙古并無固定的都城觀念與建制。】
……
【從成吉思汗打造戰爭機器,到窩闊臺時期形成驛站體系,逐步確立鎮戍制度,蒙古人學會了如何在軍事擴張與農業生產間取得平衡。】
【從而完成了從一個龐大的游牧部落聯盟,向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形態過渡。】
【而整個過程中,南宋幾乎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看著這場悲劇步步逼近,如同待宰的羔羊。】
……
大宋,太宗時期。
趙匡義沉著臉坐在涼亭里。
“說忽必烈便說忽必烈!”
“怎的又扯到我大宋頭上!”
……
大蒙古國。
鐵木真把玩著匕首,靜候諸子到來,目光卻未離天幕。
他本以為自己并不在意所謂“中原王朝”。
但親眼見證分裂四五百年的天下重歸一統,而完成此舉的竟是自己的孫子時,一種奇異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大一統……”
他細細品味著這三個字。
不知為何……
愈品愈覺其中韻味深長。
……
【歷史上各朝皆有其法律體系,且往往帶有鮮明的時代烙印。】
【元朝的一統,表面看是劃時代的大事,但在治國理政的具體過程中,卻面臨著諸多難題。】
【元朝曾試圖效仿遼代的“南北面官制”:以契丹法度治理北部族群,以中原制度管理燕云十六州的漢民。】
【然而隨著南宋覆滅,疆域急劇擴張,加之隨蒙古南下的色目人、北地漢人日益增多,與南方漢人雜居混處。】
【遼制顯然已無法適應統治如此龐大帝國、管理如此多元百姓的需要。】
……
大漢,高祖時期。
劉邦頓時敏銳地察覺到了什么。
或者說,他看到了一幕熟悉的景象。
呂雉也望向劉邦——兩人想到了一處。
“元朝眼下所面臨的局面,與當年秦朝的處境何其相似。”
“皆要治理一個前所未有的廣土眾民之國度。”
“一旦舉措失當,便是步秦之后塵。”
……
大唐。太宗時期。
李世民正襟危坐,仔細觀看天幕。
唐朝其實也面臨類似的困境。
疆域遼闊,如何妥善治理中原百姓與周邊諸族,始終是個難題。
這個問題前代未曾遇過。
大唐的衰亡,未必沒有對異族政策處置失當的原因在內。
那么元朝……又會如何應對呢?
……
大明,太祖時期。
朱元璋已猜到天幕要說什么。
他抱起雙臂,冷笑連連。
“胡虜無百年之運——這完全是咎由自取。”
……
【忽必烈稱汗、稱帝后,其法律體系不斷強化,基本朝著“全域一法”的方向發展。】
【公元1261年,忽必烈規定蒙古人仍沿用傳統“札撒”;對廣大漢民及漢化族群,則參考金朝《泰和律》,頒布《中統權宜條理》,后又陸續出臺多部類似后世“司法解釋”或“修法”的條令,使律法漸趨完備。】
【直至1271年正式稱帝、建立元朝的十年間,忽必烈大體依照“漢法”施政,全面推行漢制,包括法律體系。】
【然而兩件事改變了這一切。】
【一是公元1262年,益都世侯李璮發動叛亂。】
【忽必烈發現不少漢人豪族與之暗通聲氣。雖鎮壓后未深究,但對漢人的戒心已大大加深。】
【他開始不再倚重漢臣,轉而更多依賴色目人理政。】
【二是公元1282年,大都發生王著、高和尚刺殺財政大臣阿合馬的事件。】
【此事令忽必烈對漢人臣僚徹底失去信任。】
……
天幕上呈現出一張簡表。
表中依序排列四名服飾各異的人物,旁邊標注著等級與說明:
『蒙古人,第一等』
元朝“國族”,蒙古統治者視其為“自家骨肉”。
『色目人,第二等』
西域“中亞”各族,部分契丹人亦歸此類。
『漢人,第三等』
指原金朝境內淮河以北的漢人、契丹人、女真人,以及較晚歸附的云南、四川等地民眾。
『南人,第四等』
特指原南宋統治下的江南漢人。
……
【忽必烈下令廢除了相對完善的金朝《泰和律》。】
【轉而推行一套雖無明文法典嚴格界定,卻通過各項制度安排與法律實踐,將國民明確劃分為四個等級的“四等人”制度。】
【最早提出元朝存在人群等級劃分的,是清咸豐三年魏源在其《元史新編》中提及的元朝用人“分三等”之說。】
【此后,1916年日本學者箭內亙發表《元代社會的三階級》,明確歸納為“蒙古、色目、漢人”三個階層。】
【直至1934年,史學家屠寄在《蒙兀兒史記》中正式提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的“四等人制”,但也未詳述其制度來源。】
【實際上,元廷不大可能頒布明文將民眾劃為四等——忽必烈并不愚鈍。然而在具體律法、政策施行中,確實存在鮮明的差別對待。】
【無論在司法、賦役、科舉、任官等諸方面,漢人與南人皆遭受制度性的不平等。】
【律載:“諸蒙古人與漢人爭,毆漢人,漢人勿還報,許訴于有司。”】
【“如有違犯之人,嚴行斷罪”,甚至可處死以儆效尤。】
【若蒙古人毆漢人致死,一般僅需賠償燒埋銀五十兩了事。】
【而“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征,并全征燒埋銀”——這實則為蒙古人隨意殺害漢人預設了“免死賠銀”的特權。】
【其余如罪犯審理、司法監察等方面,此類不平等比比皆是。】
【自元英宗頒布《大元通制》起,直至元朝覆滅,始終未能形成一部完整且公平的法規體系。】
……
大秦。
嬴政靜坐無言,面容平靜。
他不解后世子孫為何對此事如此驚異。
成王敗寇、親疏有別,本是世間常態。
正如“尊王攘夷”——化外之民自然低于華夏。
正如一城之中,居于城、郭、郊、野的“百姓”本有高下之別。
打死奴仆,亦不觸律法。
又如他昔日對待六國遺民之策。
這般做法對么?
若在以往,他自然認為無誤。
因歷來便是如此。
而今……
他卻覺得此事的是非對錯,或許另有衡量。
只是那關鍵的一點,他尚未全然想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