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尸體原本是真埋了,現在自然就真挖。
當然節目組也用了機器,挖得很快,祝方明所指的三處地方,都挖出了一個坑,其中一個坑里,臭味散發了出來。
祝方明捂住鼻子說道:“只挖這個坑。”
將散發臭味的坑,繼續往下挖。
很快挖到了麻袋,將麻袋挖了出來。
直播間觀眾們,更加感覺這下完了。
“完了,真的完了。”
“在自家院子挖出尸體,嫌疑就大到極致了。”
“那個完美不在場證明,感覺都要撐不住了。”
祝方明卻沒有驚喜,反而皺緊眉頭。
這個臭味,是真實的,然而這是模擬作案,不可能真的埋一具人的尸體,而且看大小,也不像是人的尸體。
他捂著鼻子,用戴著手套的手打開麻布。
卻見里面,包裹著一具狗的尸體。
已經埋了很多天了,腐爛發臭。
直播間觀眾們,都愣了一下。
“我去,這什么情況?”
“這不就是埋劉俊的坑嗎,怎么變成了一條狗?”
“這是用一條狗,來模擬劉俊的尸體嗎?”
“你們就算不待見劉俊,也不帶這么罵人的吧?這很明顯是林雪一家這些天來,已經將劉俊尸體挖走了啊。”
“我就說嘛,這么大的漏洞辰逸怎么可能不處理?”
“又隱藏關鍵性的一步,害我白擔心一場。”
“哈哈哈,你們也太低估辰逸的案子了,那么破綻百出的開局,都能被他整出完美不在場證明,之后這么多天,他可能不處理尸體嗎?”
“可是為什么,要換一條狗呢?”
“可能再次挖出的時候已經發臭了,擔心尸臭會引起懷疑,埋一條狗的話,就可以說是狗的尸臭了。”
這時節目組將一段解釋,打在了公屏:“這條狗是辰逸找到的病死的流浪狗,并非殺了一條狗埋下,他只是將一條死去的狗,好好安葬了。”
這個解釋,可見節目組求生欲很強。
不然的話,愛狗人士可能會急眼。
即便如此,也有一些愛狗人士說好好埋葬沒錯,但不該又挖出來,這對狗狗太不尊重了。不過這些聲音畢竟不多,不足以形成太大輿論。
總之本來就是死了的狗,道德上就站得住腳了。
這時章程一邊走過來,一邊說道:“村里跟林雪一家關系親密的,有林雪的叔叔和叔公,還有一個游手好閑孤家寡人的中年男人林大炮,曾經偷竊、販毒、斗毆坐過幾年牢,給他錢的話可能什么都做得出來,他們都有一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除非相互合作不然不能殺人又將車處理,你這邊……”
說著章程已經來到了狗尸體旁,已經不用問了。
祝方明說道:“這條狗不是林雪家的,埋在這我不覺得是巧合,很可能是為了掩飾尸臭才特意埋的,這足以讓人懷疑劉俊的尸體曾經埋在這。”
章程說道:“如果一開始埋在這,那么殺人處理痕跡用時就更短了,林雪的叔叔、叔公、林大炮三人中只要兩個合力,就能做到。而劉俊的尸體在這發臭,可能埋了兩天以上,那就可能是林雪一家從市區回來之后,再處理的尸體,他們可能不是兇手,但卻是毀尸滅跡的人。”
祝方明問道:“林雪的叔叔、叔公、林大炮三人,你查到什么了嗎?”
章程搖頭:“什么也沒查到,若不是他們有那么一點可能幫林雪一家殺人,單純來看,根本不該懷疑他們。”
祝方明說道:“尸體埋在這里,那么第一案發現場應該也在附近,劉俊本來是來找林雪的,這能從側面佐證,可是我仔細調查過附近沒有任何蛛絲馬跡,線索應該被清理掉了。現在不找到尸體,估計沒法有進展了。”
章程點頭贊同:“先找尸體。”
他們將重心,放在了找尸體上。
將調查方向,放在了兩個方面。
一是運輸尸體的工具和運輸痕跡,尸體畢竟有些重量,尸體上也肯定沾了泥土,可能會在運輸工具和路上留下。
他們檢查了林雪父親的摩托車、小推車等等,在上面都沒看到明顯的痕跡,而且摩托車和小推車,最近都洗過。再查林雪家院門口通向外面的輪胎痕跡、泥土痕跡等等,也沒明顯線索。
二是擴大范圍搜查,當然這個就有點看運氣了,他們最多只能推斷一下哪個地方適合藏尸,優先仔細搜查那些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節目組終于用上了警犬,隨著節目的火爆并且三觀開始糾正,警方也越發的愿意配合了。
加上警犬搜到的可能性自然更高,節目組走的劇本,會悄悄讓警犬直接到藏尸附近聞,只是可惜,還是沒有找出來。
祝方明沉思片刻,說道:“如果是林雪一家回來之后藏的尸,那基本可以確定是林雪父親做的,兩個女孩不可能,林雪母親也沒那個力氣,而且林雪父親明顯是主心骨,這種情況適合測謊。”
章程點頭:“現在也滿足測謊前提條件。”
測謊技術的使用有三大前提:
1:被測謊人必須自愿接受測試,除非涉及刑事案件,任何人不能強迫他人接受測謊,否則,構成對人身權的侵犯;
2:專業人員專業性、司法公正性高;
3:鑒定結果只能作為審查其他證據的輔助性手段,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現在是刑事案件,而且林雪一家是重大嫌疑人,祝方明和章程也沒準備用測謊作為定案依據,只是作為輔助性手段尋找尸體下落。
直播間觀眾們,都不由瞪大眼睛。
“我去,還能進行測謊?”
“感覺節目組的刑偵技術,在不斷增加。”
“沒有辦法,在辰逸的帶動下節目越來越專業了。”
“他們的推斷多半是真的,尸體應該是林雪父親挖走埋在別的地方,那進行測謊,不就真的藏不住了?
“這是關鍵性一步,能否找到尸體幾乎決定勝敗。”*